原标题:道道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2025年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4月11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夕甫2023年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6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发现及应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关注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
(四)2026年3月1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整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2025年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4月11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夕甫2023年因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在约定时限内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6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发现及应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关注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
(四)2026年3月1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整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