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迈普医学: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其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并负有法律责任,承诺将自愿锁定的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一、一般释义.................................................................................................................... 4
二、专业释义.................................................................................................................... 5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7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9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10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3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4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5
重大风险提示 ......................................................................................................................... 18
一、本次重组审批的风险.............................................................................................. 18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20
三、其他风险.................................................................................................................. 21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2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23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7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38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39
五、本次重组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43
六、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43
释 义
一、一般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摘要 | 指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 稿)》 |
|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 |
| 重组预案、预案 | 指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修订稿 |
|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 指 | 迈普医学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易介医疗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 | 指 | 迈普医学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易介医疗 100%股权 |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 指 | 迈普医学向认购方易见医疗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迈普医学、上市公司、本 公司、公司 | 指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易介医疗、标的公司 | 指 | 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标的资产 | 指 | 易介医疗 100%股权 |
| 泽新医疗 | 指 | 广州泽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易创享 | 指 | 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先导基金 | 指 | 广州黄埔先导医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暨科基金 | 指 | 广东暨科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福恒投资 | 指 | 广州福恒投资有限公司 |
| 产投基金 | 指 | 广州产投生物医药与健康专项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产投生产力 | 指 | 广州产投生产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优玖投资 | 指 | 广州优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对方 | 指 | 泽新医疗、易创享、先导基金、暨科基金、福恒投资、产投基 金、胡敢为、产投生产力、袁紫扬、优玖投资 |
| 易见医疗 | 指 | 广州易见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袁玉宇 100%持股的公司 |
| Medprin Biotech GmbH、 德国迈普 | 指 |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见微医疗 | 指 | 广州见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中伦律师、法律顾问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华兴会计师 | 指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联信评估、评估机构 | 指 |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天元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再融资注册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 指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募 集配套资金) |
| 交割日 | 指 |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交付标的资产的日期,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自交割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上 市公司 |
| 发行日 | 指 |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之日 |
| 过渡期 | 指 |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 日)止的期间 |
| FDA | 指 |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简称,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美国药品、 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 |
| MDR | 指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旨在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 和有效性 |
| MCA | 指 | 大脑中动脉,是颈内动脉最大的终支,前循环中最复杂的血管之一 |
| M1段 | 指 | 大脑中动脉水平段。大脑中动脉从颈内动脉分叉起,水平外行抵达前床突附近 的外侧裂窝止 |
| 0.088" | 指 | 0.088英寸,本文中用于衡量导管的内径 |
| 桡动脉 | 指 | 桡动脉是人体重要的血管,是肱动脉的延续,在腕部掌侧可摸到其搏动,主要 负责上肢的血液供应 |
| 股动脉 | 指 | 是人体下肢最主要的动脉血管,起自腹股沟韧带下方,为大腿、膝关节及以下 区域供应富氧血液 |
| 桡动脉入路 | 指 | 以桡动脉为目标血管,穿刺置管建立血管内通路的方法 |
| 股动脉入路 | 指 | 以股动脉为目标血管,穿刺置管建立血管内通路的方法 |
| 制动 | 指 | 人体局部或者全身保持固定或者活动被限制,常用于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的保 护性治疗 |
| 主动脉血管弓 部 | 指 | 主动脉上部弓形弯曲的部分,从相当于右侧第 2胸肋关节,呈弓形弯向左后 方,跨过气管前面,达第 4胸椎体下缘左侧 |
| 大成角弯曲 | 指 | 夹角大于 90°的血管弯曲,医疗器械通过时较为困难 |
| 楔形对接 | 指 | 导管外层不同硬度材料间的过渡,斜角对接方式 |
| 一次开通率 | 指 | 在急性缺血性卒中机械取栓术中,仅使用一次取栓装置就实现血管再通的比例 |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 交易形式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交易方案简介 |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泽新医疗等 10名交易对方购买易介 医疗 100%股权 | ||
|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 | 33,484.94万元 | ||
| 交易标的 | 名称 | 易介医疗 100%股权 | |
| 主营业务 | 神经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 所属行业 |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
| 其他 | 符合板块定位 | ?是 □否 □不适用 | |
|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 ?是 □否 | ||
|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 ?是 □否 | ||
| 交易性质 | 构成关联交易 | ?是 □否 | |
|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 □是 ?否 | ||
| 构成重组上市 | □是 ?否 | ||
|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 ?是 □否 | ||
|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 ?是 □否 | ||
| 其它需特别说 明的事项 | 无 |
单位:万元
| 交易标的 名称 | 基准日 | 评估或估值 方法 | 评估或估值 结果 | 增值率/溢 价率 | 本次拟交易的权 益比例 | 交易价格 |
| 易介医疗 | 2025年 5月 31日 | 收益法 | 33,484.94 | 259.91% | 100% | 33,484.94 |
本次重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交易对方 |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 比例 | 支付方式 | 向该交易对 方支付的总 对价 | |||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 可转债 对价 | 其他 | ||||
| 1-1 | 泽新医疗 | 易介医疗58.64%股权 | - | 16,151.79 | 无 | 无 | 16,151.79 |
| 1-2 | 易创享 | 易介医疗14.66%股权 | 1,211.38 | 2,826.56 | |||
| 4,037.94 | |||||||
| 2-1 | 福恒投资 | 易介医疗3.77%股权 | - | 1,800.00 | |||
| 1,800.00 | |||||||
| 2-2 | 袁紫扬 | 易介医疗3.39%股权 | - | 1,700.00 | |||
| 1,700.00 | |||||||
| 3 | 先导基金 | 易介医疗6.70%股权 | 648.80 | 2,670.92 | |||
| 3,319.72 | |||||||
| 4 | 暨科基金 | 易介医疗4.95%股权 | 1,518.88 | 1,105.59 | |||
| 2,624.47 | |||||||
| 5 | 胡敢为 | 易介医疗4.75%股权 | - | 2,351.02 | |||
| 2,351.02 | |||||||
| 6-1 | 产投基金 | 易介医疗2.09%股权 | - | 1,000.00 | |||
| 1,000.00 | |||||||
| 6-2 | 产投生产力 | 易介医疗1.04%股权 | - | 495.00 | |||
| 495.00 | |||||||
| 7 | 优玖投资 | 易介医疗0.01%股权 | - | 5.00 | |||
| 5.00 | |||||||
| 合计 | 易介医疗 100%股权 | 3,379.06 | 30,105.88 | ||||
| 33,484.94 |
(四)发行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定价基准日 | 上市公司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 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 | 发行价格 | 40.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 |
| 发行数量 | 7,397,017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94%(不含募 集配套资金) | ||
|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 □是 ?否 | ||
| 锁定期安排 | 泽新医疗、易创享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项下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如适用)(以二者孰晚者为准)前不得转 让; 袁紫扬、胡敢为以其在上市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停牌(即 2025年 5月 22日)前六个月之前已取得的标的资产部分认购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其在上 市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停牌(即2025年5月22日)前六个月以来 取得的标的资产部分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暨科基金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交易对方福恒投资、先导基金、产投基金、产投生产力、优玖 投资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得转让。 |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 约定。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各方同意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相关监管意见另行出具承诺。 |
(一)配套募集资金安排
|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发行股份 |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13,357.64万元,不超过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拟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357,924股,不超过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予以注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准。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 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 |
| 发行对象 | 发行股份 |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玉宇 100%持股 的易见医疗 | |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
|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 5,000.00 | 37.43% | |
| 药物球囊扩张导管研发 项目 | 3,978.58 | 29.79% | |
| 支付现金对价 | 3,379.06 | 25.30% | |
|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费用和交易税费 | 1,000.00 | 7.49% |
| 股票种类 |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定价基准日 |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 易事项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 发行价格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56.6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 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 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 发行数量 | 2,357,924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7% | ||
| 锁定期安排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袁玉宇 100%持股的易见医疗所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 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
|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在生物材料领域已经深耕了 17年,积累了可降解膜材料技术平台、多组分可降解胶技术平台,已经在神经外科领域实现全国领先的多产品布局。而在神经介入领域,金属介入材料可能导致异物免疫反应,金属表面有促凝血作用,可能会再次形成血栓、急性闭塞,且金属介入材料可能对该区域造影产生永久影响、影响未来治疗的评估,因此生物合成材料成为神经介入产品的未来技术趋势,美敦力、通桥、微创脑科学等公司亦在进行相关产品技术的前瞻布局。下一步,上市公司计划利用已经积累的可降解生物材料技术平台,结合神经外科微创化和介入化治疗的趋势,开发用于介入领域疾病治疗的产品。目前上市公司拟研发的项目包括股动脉穿刺血管封堵器、桡动脉穿刺血管封堵器、用于治疗动静脉畸形的液体栓塞胶、用于治疗脑出血的中动脉栓塞胶,以及引领全行业的可降解弹簧圈、新型的可降解密网支架等。标的公司具有上市公司所不具备的血管介入领域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人才储备以及丰富的临床专家资源。上市公司完成标的公司并购后,将大大加速上市公司的生物材料技术往血管介入领域延伸,通过上市公司的生物材料技术与标的公司介入输送系统的交叉创新,开发出新一代血管介入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帮助上市公司通过创新产品切入市场规模远大于神经外科的血管介入百亿级市场,助力上市公司实现更大规模以及更加长远的增长目标。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有望成为全球极少数的涵盖神经外科及神经介入产品的生物材料技术前沿公司。
在泛血管介入领域拓展,如神经介入领域拓展应用的过程中,核心难点在于理解介入手术及血管结构特殊性,并将生物材料技术与介入输送及支架等技术的有效融合应用。标的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自主研发神经介入器械的创新型企业,以高端神经介入为先导,在研项目涵盖了通路类、神经介入缺血类、出血类等全管线产品,目前已建立了血管介入所需的导管、球囊、导丝、支架四大技术平台,具备独立设计开发、生产加工、测试检测等全链条产业能力。标的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复合导管设计和制造技术、抽吸导管头端变径技术、桡动脉入路导管薄壁技术、弹性填塞补偿结构导丝技术、改良柔性导丝技术和球囊扩张导管设计和制造技术,凭借相关核心技术,标的公司的产品技术参数已与同行业已上市的知名企业可比,部分性能参数已超过可比公司。由于上市公司目前所属的神经外科医疗器械未来的市场空间发展有限,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为人工硬脑(脊)膜补片,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2024年中国人工硬脑膜行业市场规模仅超过 7.57亿元,而标的公司所从事业务所属的神经内科医疗器械的市场空间正在快速发展,2024年度神经介入医疗器械的市场规模已超过百亿元。因此,本次收购后,有助于上市公司将主营业务拓展至市场规模大、成长性强的神经介入医疗器械领域,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关键技术水平。
上市公司已与境内外近 1,000家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已进入国内近2,000家医院,市场覆盖全球超 100个国家和地区,在神经外科医疗领域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标的公司在国内已与超过 200家经销商达成合作,产品覆盖全国超过 200家三甲医院,标的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医院的神经科室,潜在终端客户与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重合度。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渠道资源的协同,可以整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全国范围内神经科室的经销商渠道和推广体系,实现“1+1>2”的整合效果,进一步拓宽双方的销售区域,更高效地开展神经科室的营销工作。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拓展产品品类、拓宽销售区域,并强化上市公司生物合成材料技术与神经内外科医疗器械的战略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按照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本次重组前 | 本次重组后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 本次重组后 (含募集配套资金)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袁玉宇 | 11,081,293 | 16.53% | 11,081,293 | 14.88% | 11,081,293 | 14.43% |
| 泽新医疗 | - | - | 3,968,498 | 5.33% | 3,968,498 | 5.17% |
| 易见医疗 | - | - | - | - | 2,357,924 | 3.07% |
| 易创享 | - | - | 694,487 | 0.93% | 694,487 | 0.90% |
| 小计 | 11,081,293 | 16.53% | 15,744,278 | 21.15% | 18,102,202 | 23.57% |
| 股东名称 | 本次重组前 | 本次重组后 (不含募集配套资金) | 本次重组后 (含募集配套资金)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徐弢 | 10,922,547 | 16.29% | 10,922,547 | 14.67% | 10,922,547 | 14.22% |
| 深圳市凯盈科技有限公 司 | 4,053,149 | 6.04% | 4,053,149 | 5.44% | 4,053,149 | 5.28% |
|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风炎瑞盈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800,000 | 5.67% | 3,800,000 | 5.10% | 3,800,000 | 4.95% |
| 袁美福 | 2,905,587 | 4.33% | 2,905,587 | 3.90% | 2,905,587 | 3.78% |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 293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 1,642,009 | 2.45% | 1,642,009 | 2.21% | 1,642,009 | 2.14% |
| 福恒投资 | - | - | 442,260 | 0.59% | 442,260 | 0.58% |
| 袁紫扬 | - | - | 417,690 | 0.56% | 417,690 | 0.54% |
| 胡敢为 | - | - | 577,646 | 0.78% | 577,646 | 0.75% |
| 先导基金 | - | - | 656,245 | 0.88% | 656,245 | 0.85% |
| 暨科基金 | - | - | 271,642 | 0.36% | 271,642 | 0.35% |
| 产投基金 | - | - | 245,700 | 0.33% | 245,700 | 0.32% |
| 产投生产力 | - | - | 121,621 | 0.16% | 121,621 | 0.16% |
| 优玖投资 | - | - | 1,228 | 0.00% | 1,228 | 0.00% |
| 其他股东 | 32,645,035 | 48.69% | 32,645,035 | 43.85% | 32,645,035 | 42.50% |
| 合计 | 67,049,620 | 100.00% | 74,446,637 | 100.00% | 76,804,561 | 100.00% |
注 2:袁美福、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9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福恒投资、袁紫扬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重组前,袁玉宇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32.82%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0年 5月 31日、2020年 10月 26日,袁玉宇与徐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0个月,一致行动关系将于2026年 7月 26日到期。
本次重组后,若一致行动协议未到期或到期续签,则袁玉宇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5.82%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一致行动协议未续签,则袁玉宇通过其控制的泽新医疗、易见医疗、易创享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3.52%股份,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袁玉宇,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介医疗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及经营业绩将计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0510145号),本次重组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 11月 30日/2025年 1-11月 | 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 ||||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变动比例 | 实际数 | 备考数 | 变动比例 | |
| 资产总额 | 83,727.14 | 94,185.93 | 12.49% | 79,923.03 | 87,758.68 | 9.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 | 76,124.52 | 81,390.48 | 6.92% | 69,966.47 | 72,608.32 | 3.78% |
| 营业收入 | 28,286.23 | 32,040.38 | 13.27% | 27,844.21 | 29,995.74 | 7.7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670.24 | 6,395.86 | -16.61% | 7,885.42 | 5,621.72 | -28.7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 11.45 | 10.95 | -4.37% | 10.52 | 9.86 | -6.2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0.86 | -26.50% | 1.20 | 0.76 | -36.67% |
从长期来看,本次重组完成后,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逐步实现整合,双方在产品品类、客户资源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重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玉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弢已出具《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玉宇及其一致行动人徐弢已出具《关于交易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交易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操作,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
3、如上市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关联方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将提请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从而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上市公司 2024年度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1.20元/股。根据华兴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5]25010510045号),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 0.76元/股。本次交易预计将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公司将通过加强并购整合、发展协同效应,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股东回报,以降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上市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上市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快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间业务整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同时,上市公司将从整体战略角度出发,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营、财务体系、内部控制及人员安排等方面,加快对标的公司业务的全面整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5、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玉宇,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重组审批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文件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可能由于无法进行而取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取消的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公司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最终采取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以 2025年 5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易介医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3,484.94万元,相较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增值24,181.36万元,增值率为 259.91%。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限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
(四)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811.91万元、-2,266.85万元、-1,244.96万元,持续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因产品仍处于快速增长的导入期,同时神经介入领域高研发投入。神经介入行业目前仍以进口企业为主,国产企业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业绩承诺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 72.81%、52.01%、35.23%、28.08%;净利润自2027年转为盈利,2028年至 2029年同比增速分别为 124.36%、55.92%。尽管标的公司在客户资源、技术积累及价格方面具备一定优势,且国产替代空间较大,但业绩承诺期内预测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高速增长仍存在不确定性。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但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形势、行业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仍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可能进一步摊薄上市公司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将有所增加,净利润、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摊薄。若未来标的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本次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持续下降,上市公司回报面临被进一步摊薄的风险。
(六)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拓展产品品类、拓宽销售区域,并强化上市公司生物合成材料技术与神经内外科医疗器械的战略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上市公司的业务、人员规模将增加,并面临包括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和人才引进等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
上市公司能否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玉宇 100%持股的易见医疗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3,357.6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流动资金、药物球囊扩张导管研发项目、支付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和交易税费等。
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投资者预期以及监管部门审核等事项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08%,虽然资产负债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仍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短期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将持续通过加速应收款项周转、优化存货管理等措施提升营运效率,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动态调整资本开支计划,并可灵活运用债务融资等工具作为补充。有效平衡短期、中长期资金需求,确保整体流动性安全与财务结构的稳定。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带量采购风险
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进一步推动,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可能被全面纳入执行“带量采购”政策的范围。标的公司产品在中标后,虽然产品销量会有所提升,但面临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标的公司未能适应“带量采购”政策的要求,将可能导致因未能准确预判竞争对手竞价策略而发生落标风险。
(二)行业风险
近年来,“带量采购”等医疗行业政策对医疗器械企业的销售价格与销售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控费降价成为医药改革的主题。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对医疗器械销售领域的监管愈加严格。标的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神经介入医疗器械企业之一,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政策压力和严峻的市场挑战。若标的公司在经营策略上不能及时调整,顺应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行业的政策和行业法规的变化,将会对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高分子管材、金属件等,与石油化工行业、金属大宗商品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受宏观经济、供求关系、行业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波动,将影响标的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标的公司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或者不能通过有效的存货管理以抵消原材料价格下降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压力,或应下游客户要求在原材料价格下降时相应下调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产品研发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对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
为确保公司持续保持研发创新的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需在精准、及时掌握市场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不断自主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方向出现偏差、新产品研发投入成本偏高、研发进程缓慢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在神经介入医疗器械领域,现有竞争产品可能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潜在竞争产品也可能取得颠覆性的重大突破。如果标的公司无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维持自身的技术优势,不断强化自身的产品竞争力,则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人才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专注于从事神经内外科领域的脑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形成稳定而富有开拓精神的管理团队和经营团队。标的公司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并采取相关激励措施稳定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内部培养机制锻炼培育人才,保证标的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为自身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更加激烈,未来标的公司若不能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则依然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摘要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作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本报告书摘要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的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公司的全球化布局与产品矩阵优势
上市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植入医疗器械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是国内神经外科领域唯一同时拥有人工硬脑(脊)膜补片、颅颌面修补及固定系统、可吸收再生氧化纤维素、硬脑膜医用胶等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覆盖开颅手术所需要的关键植入医疗器械。上市公司自 2011年开始进军海外医疗器械市场,开启了国际化发展之路。
目前,上市公司获得 10个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 5个产品的 MDR证书,市场已覆盖全球超 100个国家和地区,销售产品近 130万件。同时,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多技术平台的优势,致力成为以人工合成材料为基础,产品涵盖植入医疗器械各领域,并向其他应用领域如神经介入领域拓展的全球领先企业。
2、神经介入市场具有强劲的增长动能与广阔的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2023)》,2021年脑血管疾病为我国居民主要疾病死亡原因之一(其他死亡率较高的疾病为心脏病、恶性肿瘤)。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脑卒中(即脑中风)等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持续上升。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神经介入诊疗技术的创新正在改变脑卒中等脑血管疾病的治疗和干预手段,神经介入手术已逐步成为脑血管疾病的主流治疗方案。根据 Frost & Sullivan统计,2020年到 2024年,中国脑血管疾病介入治疗医用耗材市场规模从 46.63亿元增加到 102.6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21.81%。预计到 2031年中国脑血管疾病介入治疗医用耗材市场规模将达到 352.31亿元,相较于 2024年的 102.67亿元的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19.26%。
3、政策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国务院、证监会及交易所不断出台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文件。
2020年 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24年 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 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支持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并购,以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资产。
2025年 4月,广州市印发《广州市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推动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围绕广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 15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智能无人系统、前沿新材料等 6个未来产业,以及专业服务、现代商贸、文化创意等 8个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的并购、补链强链和需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等,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拓宽企业技术布局和应用领域,增强综合竞争力和产业链主导力。(未完)









